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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文件
莆院党综[2006]17号
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后勤工作的意见
几年来,总务后勤部门围绕学校教书育人的中心任务,在全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各项业务取得了可喜的进步,为学校办学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后勤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的工作,承担着为全校教学、科研提供物资供应和为师生服务的艰巨任务。我们要从讲政治和构建和谐校园、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高度,进一步提高对后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加强管理,科学筹划,关心和支持工勤工作,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,充分调动后勤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为2008年的迎评促建工作作出更大贡献。
一、对后勤工作的基本要求
1、坚持为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;
2、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;
3、坚持服务收费价格的合理性、合法性;
4、实行公益保障型、服务经营型分类管理;
5、实行效率优先,兼顾公平的内部分配办法。
二、完善后勤管理体制,提高后勤工作效益
1、将总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改设为后勤管理处。后勤管理处设处长一名,副处长二名,核定五个科级职数,下设办公室、财务室(由财务处派驻,下同)和若干管理服务中心。管理服务中心的设置由后勤管理处研究确定。
2、办公室、财务室实行事业管理,其它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。
3、改变资金拨付方式,加强财务监控
(1)学校按公益保障型及服务经营型二类分别进行测算,将年度经费、指标下达给后勤管理处,后勤管理处再根据各中心的任务分别下达年度经费或年度经济指标。执行过程中,若因政策性调整导致各实体经费支出增加,可提交学校研究调整。
(2)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和财务室人员编制由学校核定,在编在职的人员实行与校部机关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学校发放。各中心在编在职人员档案工资由学校支付(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各中心自行负责),岗位津贴则根据各中心的经营效益情况自行解决。
(3)各中心岗位津贴发放原则
各中心建立以岗位、贡献和效益为主,兼顾公平的企业化管理的工资、奖金分配制度。
各中心根据各自的经营效益、社会效益情况决定岗位津贴。其最高幅度不得超过学校机关同类人员的200%(具体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制定,报人事处备案)。
各中心在职在编职工实行基本工资+岗位津贴(岗位工资+效益工资)的分配办法。岗位津贴按年度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(考核办法由后勤管理处制定,报人事处备案)。
原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如落聘,由后勤管理处另行安排工作岗位,其岗位津贴按校行政机关在职同级别干部职工的80%发放。不服从安排者,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,不发放岗位津贴。
(4)后勤管理处要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,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。学校财务处要加强对后勤管理处财务工作的监督、指导。学校监审处依法对后勤管理处实行年度审计。
4、完善规章制度,加强内部管理
(1)后勤管理处要抓紧建立健全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,如后勤服务质量评估标准、劳动用工制度、人事管理办法、内部分配办法、财务管理办法、奖惩办法等,做到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
(2)目标管理,明确责任。后勤管理处要努力实现学校对后勤工作的总体要求,明确下属各部门的工作目标,实行目标管理,加强绩效考核。
(3)科学定岗,竞聘上岗。后勤管理处要根据岗位设置对下属各中心人员,实行竞聘上岗和合同制管理。其中在职在编人员聘期为两年。
(4)加强临时用工管理。规范临时用工和工资报酬的审批制度,压缩临时用工的人数,合理控制工资支出。
三、积极探索后勤改革路子,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继续总结我校后勤改革的经验,不断探索后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路子。后勤工作要通过服务于教学科研,服务于师生和社会,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,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
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
主题词:教育后勤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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